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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下 (略) (略) 段雨污管道迁改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0日 16: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丰县下 (略) 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长丰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下 (略) (略) 段雨污管道迁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Z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 (略) (略) 段雨污管道迁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项中的: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内容修改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40%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内容修改为:“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内容修改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②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按皖财购〔2022〕556 号文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丰县下 (略) 8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殷武
电 话:0551-*
五、附件
附件信息: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