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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费用预算控制价格
*万*仟元。
二、检查对象及时限
对泾县国有 (略) 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并依法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聚焦平台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粉饰报表行为,是否存在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融资等情况,稳妥有效揭示风险隐患。
四、检查时间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前结束。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项目实施计划及方案(原件,加盖公章)、项目人员资质、资历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工作场地证明或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2、本次中标价即为完成所有服务的完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检查执行过程中检查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2名助理人员;
4、检查外勤结束后3天内出具检查报告初稿报泾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后,再出具正式检查报告;
5、如检查中发现重要违规线索,及时与泾县财政局沟通,确定是否延伸检查;
6、正式检查报告一式5份报送泾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一并附送全部工作底稿、检查承诺书、其他检查资料;
7、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检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8、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商确定方式:取所有投标服务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报价低于预算价、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符合要求)的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其中低于且最接近于此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价为成交价即成交服务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接近值的,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服务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吴健生
电 话:0563-*;*。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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